高危行業實行安全費用制
繼煤礦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相繼實行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制度后,日前,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又聯合發布了《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確立在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及道路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實行安全費用制度。
《暫行辦法》規定,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石油、天然氣、金屬非金屬、核工業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等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不一。煤系及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等礦山可適當提高提取標準,增加部分應不超過原標準的50%。
《暫行辦法》規定,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石油、天然氣、金屬非金屬、核工業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等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不一。煤系及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等礦山可適當提高提取標準,增加部分應不超過原標準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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