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可能暫緩實施禁用塑料類材質包裝盒政策
臺灣近日召開“限制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草案”公聽會。部分代表提出應暫緩原訂十二月開始實施的計劃。
有代表指出,臺灣不應該實施“全面限塑”。限塑目的是從源頭開始垃圾減量,應該限制產生“過度包裝”而非“塑料類產品”。臺灣應制訂包裝材質的標準,而非規定只能用PLA材質。就韓國的政策經驗而言,也只是限用塑料,只要營業面積超過45平方米以上就不能使用塑料托盤等容器,因為經營規模夠大,可以購買洗碗機使垃圾減量。
臺灣環保署為減少托盤及包裝盒等塑料容器使用量,原訂今年2月全面禁用塑料類材質的生鮮托盤、蛋盒、糕餅面包盒。但因環保團體、賣場及業者反對,暫緩實施;十月再次公告,將于12月全面實施。
[此信息未經證實,僅供參考]
有代表指出,臺灣不應該實施“全面限塑”。限塑目的是從源頭開始垃圾減量,應該限制產生“過度包裝”而非“塑料類產品”。臺灣應制訂包裝材質的標準,而非規定只能用PLA材質。就韓國的政策經驗而言,也只是限用塑料,只要營業面積超過45平方米以上就不能使用塑料托盤等容器,因為經營規模夠大,可以購買洗碗機使垃圾減量。
臺灣環保署為減少托盤及包裝盒等塑料容器使用量,原訂今年2月全面禁用塑料類材質的生鮮托盤、蛋盒、糕餅面包盒。但因環保團體、賣場及業者反對,暫緩實施;十月再次公告,將于12月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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