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處理處置應該系統考慮
隨著我國污水處理廠建設速度的加快,隨之產生的大量污泥如何處理處置?污泥問題已經成為污水處理中的一大熱點、難點。近日,記者走進了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就污泥處理處置的關鍵問題采訪了王凱軍總工。
污泥問題的解決應該從技術管理體系角度系統考慮
王凱軍首先介紹了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體系建設的背景。他說,在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上溫家寶總理提出了,做好環保工作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其中一個重要轉變就是,環保工作必須盡快實現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到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以前的環境管理都是通過國家宏觀政策手段,如公布白皮書、技術政策以及限制和鼓勵目錄等來推進和引導技術方向。環境管理的最終職責應該在政府,這些手段不夠系統,不能有效解決環境問題。
他指出,美國、歐盟等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十分重視技術指南、技術評價等環境技術管理手段,而且成功地制定和運用了以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BAT)和技術評價為核心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環境技術管理已成為國家環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美國依據各種控制技術來制定標準。歐盟的BAT 體系已經基本建立完成,并在各行各業建立起相應的BAT 參考文件。
近期發布的《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規劃》提出,我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管理也要參照這些發達國家的做法。包括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政策、技術規范以及最佳可行技術三個層次。王凱軍參與了《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的制定,現在正在開展污泥技術管理體系研究工作。他介紹說,目前污泥的技術政策和技術規范的初稿已經完成,BAT正在進行中,下一步會有標準的研究。他說,整個的思路就是三個層次整體來推進,通過技術手段來達到環境管理的目的。對于BAT,他概括為是成熟的、急需的、能夠在國家政策層面,如截污減排方面發揮重大作用的幾項技術。
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政策要能切實發揮技術引導作用
王凱軍對中國水網記者說,污泥處理技術政策應該對近幾年污泥處理處置中沒有解決的、敏感的問題進行技術引導。而且一旦提出,在管理方面會對項目前期、立項、技術選擇、項目審批等方面起到比較大的作用。王凱軍參與了2000年建設部、環保總局與科技部聯合發布的《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編寫。他分析說,對于污泥處理,技術政策提出,10萬噸規模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建議采用厭氧消化工藝、10萬噸以下的可進行堆肥和綜合利用。但是從2000年該技術政策發布到現在的情況來看,10萬噸以上采用污泥消化工藝的非常少,而10萬噸以下的污水處理廠可以說100%都沒有采用污泥消化工藝。
有專家提出該技術政策對污泥處理的引導不夠,使得近幾年污泥處理的發展有了比較大的偏差。王凱軍對此也非常認同,他說消化對于污泥處理是必須的,污水處理技術政策在污泥處理的問題上沒有把握好方向,結果使導致新建設的近千個污水處理廠缺乏污泥處理能力。新制定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政策一定能夠要避免這樣的問題再次出現。
關于污泥的穩定化及資源化問題
對于污泥污泥穩定化的問題。他認為,厭氧消化應該是主流。在國際上,不論污水處理廠大小,都采用的是厭氧消化方法。而我國目前很多污水處理廠采用的耗氧的氧化溝(延時曝氣)處理工藝,這不僅與節能減排的思路不相符,還為污泥的后續處理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可以這樣說,污水處理工藝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污泥處理和利用技術的進步。
王凱軍還說,污泥處理處置我們經常提到要做到四化: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實際上對于資源化存在很大的爭議,技術政策對此有必要提出引導。這種資源化應該是限制性的,不應明確提資源化,否則容易引起誤導。污泥資源化主要體現在土地利用上。在新制定的污泥技術政策中明確提出了土地利用分兩類,一種是市政園林綠化,一種是農用。農用應該是嚴格限制的,因為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現在科學的研究不夠深入,很多未知的污染物對生態的影響還不確定,在人體中累積所造成的危害研究也基本是空白。這也是為什么在歐洲等環境保護比較嚴格的國家,法規上基本上都提出了到2020年要禁止污泥進入農田。在園林綠化中使用污泥,污染物不進入食物鏈,而農用則不然;第二,目前,在此方面國家也缺乏有效的監管,所以應該特別慎重。
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是應該鼓勵的方向
對于污泥填埋,王凱軍也充滿憂慮。他說,歐盟提出垃圾填埋時有機物應控制在5%以下,有些國家可能更嚴格。主要的問題是,污泥中大量的有機物在填埋后會產生甲烷氣體,雖然可以回收,但是在初期和后期產氣量很小的情況下還不能有效利用。目前大概60%以上的甲烷得不到有效利用。甲烷是溫室氣體,王凱軍強調說。同時,含水率高等問題也造成了填埋場滲濾液增多、難以處理的問題。考慮到技術政策的前瞻性,不明確鼓勵污泥填埋。但是可以在技術規范層面,通過規范性條款進行技術限制和引導。在BAT中就不會將其列入其中。
談到污泥焚燒時,王凱軍說,現在有很多污泥焚燒方式,包括與垃圾混燒、熱電廠混燒發電、燒磚、水泥窯混燒等。從技術政策層面考慮,首先要鼓勵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一般焚燒是大城市面臨的問題,而大城市一般都有垃圾焚燒場。與發電廠不同,垃圾焚燒廢蒸汽的余熱沒有充分得到利用,所以鼓勵利用尾氣來干化污泥,之后進行混燒。而且垃圾焚燒的標準很嚴格,污泥焚燒產生的污染不會超過垃圾。從環境管理上來看,這種混燒方式執行垃圾焚燒的標準,完全可以“管得住”。從管理、熱能的利用和處理廢物的角度考慮,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比較合理。第二,我國水泥廠很多。水泥余熱的溫度1200°以上,而且由于停留時間比較長,不會有二噁英污染的問題。水泥窯混燒是一個鼓勵的方向。第三個是比較有爭議的,是與煤混燒的熱電廠。問題的爭議在,火電廠的煙氣執行的是大氣排放標準,如果污泥與煤混燒還執行這個標準就不太合理。因為一般污泥在混燒中所占比例不超過15%,從技術角度看,應該在扣除稀釋因素的基礎上執行垃圾焚燒標準。在解決了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再考慮對發電效率下降、費用補貼夠不夠等經濟因素,以及爐膛的腐蝕等技術規范的問題。
王凱軍總結說,國家的技術政策應該有鼓勵、有限制,充分考慮監管部門、治污者以及可能的受害群體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這樣才能推動行業的發展。不能光考慮某個單一的政策、標準等,應該系統考慮。達標只是及格線,技術政策也只是最起碼應該做到的。這樣才能通過技術管理達到節能減排、削減污染物的目的。技術政策、技術規范和BAT應該是層層推進的,但是考慮到我國污泥處理處置的嚴峻形勢,我們不可能從頭做起,只能齊頭并進。
最后,當問及污泥處理的責任主體時,王凱軍強調,污泥處理處置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委托污水處理廠解決,還是出廠后通過其它方式來解決并不重要。
污泥問題的解決應該從技術管理體系角度系統考慮
王凱軍首先介紹了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體系建設的背景。他說,在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上溫家寶總理提出了,做好環保工作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其中一個重要轉變就是,環保工作必須盡快實現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到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以前的環境管理都是通過國家宏觀政策手段,如公布白皮書、技術政策以及限制和鼓勵目錄等來推進和引導技術方向。環境管理的最終職責應該在政府,這些手段不夠系統,不能有效解決環境問題。
他指出,美國、歐盟等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十分重視技術指南、技術評價等環境技術管理手段,而且成功地制定和運用了以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BAT)和技術評價為核心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環境技術管理已成為國家環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美國依據各種控制技術來制定標準。歐盟的BAT 體系已經基本建立完成,并在各行各業建立起相應的BAT 參考文件。
近期發布的《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規劃》提出,我國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管理也要參照這些發達國家的做法。包括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政策、技術規范以及最佳可行技術三個層次。王凱軍參與了《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的制定,現在正在開展污泥技術管理體系研究工作。他介紹說,目前污泥的技術政策和技術規范的初稿已經完成,BAT正在進行中,下一步會有標準的研究。他說,整個的思路就是三個層次整體來推進,通過技術手段來達到環境管理的目的。對于BAT,他概括為是成熟的、急需的、能夠在國家政策層面,如截污減排方面發揮重大作用的幾項技術。
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政策要能切實發揮技術引導作用
王凱軍對中國水網記者說,污泥處理技術政策應該對近幾年污泥處理處置中沒有解決的、敏感的問題進行技術引導。而且一旦提出,在管理方面會對項目前期、立項、技術選擇、項目審批等方面起到比較大的作用。王凱軍參與了2000年建設部、環保總局與科技部聯合發布的《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編寫。他分析說,對于污泥處理,技術政策提出,10萬噸規模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建議采用厭氧消化工藝、10萬噸以下的可進行堆肥和綜合利用。但是從2000年該技術政策發布到現在的情況來看,10萬噸以上采用污泥消化工藝的非常少,而10萬噸以下的污水處理廠可以說100%都沒有采用污泥消化工藝。
有專家提出該技術政策對污泥處理的引導不夠,使得近幾年污泥處理的發展有了比較大的偏差。王凱軍對此也非常認同,他說消化對于污泥處理是必須的,污水處理技術政策在污泥處理的問題上沒有把握好方向,結果使導致新建設的近千個污水處理廠缺乏污泥處理能力。新制定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政策一定能夠要避免這樣的問題再次出現。
關于污泥的穩定化及資源化問題
對于污泥污泥穩定化的問題。他認為,厭氧消化應該是主流。在國際上,不論污水處理廠大小,都采用的是厭氧消化方法。而我國目前很多污水處理廠采用的耗氧的氧化溝(延時曝氣)處理工藝,這不僅與節能減排的思路不相符,還為污泥的后續處理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可以這樣說,污水處理工藝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污泥處理和利用技術的進步。
王凱軍還說,污泥處理處置我們經常提到要做到四化: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實際上對于資源化存在很大的爭議,技術政策對此有必要提出引導。這種資源化應該是限制性的,不應明確提資源化,否則容易引起誤導。污泥資源化主要體現在土地利用上。在新制定的污泥技術政策中明確提出了土地利用分兩類,一種是市政園林綠化,一種是農用。農用應該是嚴格限制的,因為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現在科學的研究不夠深入,很多未知的污染物對生態的影響還不確定,在人體中累積所造成的危害研究也基本是空白。這也是為什么在歐洲等環境保護比較嚴格的國家,法規上基本上都提出了到2020年要禁止污泥進入農田。在園林綠化中使用污泥,污染物不進入食物鏈,而農用則不然;第二,目前,在此方面國家也缺乏有效的監管,所以應該特別慎重。
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是應該鼓勵的方向
對于污泥填埋,王凱軍也充滿憂慮。他說,歐盟提出垃圾填埋時有機物應控制在5%以下,有些國家可能更嚴格。主要的問題是,污泥中大量的有機物在填埋后會產生甲烷氣體,雖然可以回收,但是在初期和后期產氣量很小的情況下還不能有效利用。目前大概60%以上的甲烷得不到有效利用。甲烷是溫室氣體,王凱軍強調說。同時,含水率高等問題也造成了填埋場滲濾液增多、難以處理的問題。考慮到技術政策的前瞻性,不明確鼓勵污泥填埋。但是可以在技術規范層面,通過規范性條款進行技術限制和引導。在BAT中就不會將其列入其中。
談到污泥焚燒時,王凱軍說,現在有很多污泥焚燒方式,包括與垃圾混燒、熱電廠混燒發電、燒磚、水泥窯混燒等。從技術政策層面考慮,首先要鼓勵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一般焚燒是大城市面臨的問題,而大城市一般都有垃圾焚燒場。與發電廠不同,垃圾焚燒廢蒸汽的余熱沒有充分得到利用,所以鼓勵利用尾氣來干化污泥,之后進行混燒。而且垃圾焚燒的標準很嚴格,污泥焚燒產生的污染不會超過垃圾。從環境管理上來看,這種混燒方式執行垃圾焚燒的標準,完全可以“管得住”。從管理、熱能的利用和處理廢物的角度考慮,污泥與垃圾聯合焚燒比較合理。第二,我國水泥廠很多。水泥余熱的溫度1200°以上,而且由于停留時間比較長,不會有二噁英污染的問題。水泥窯混燒是一個鼓勵的方向。第三個是比較有爭議的,是與煤混燒的熱電廠。問題的爭議在,火電廠的煙氣執行的是大氣排放標準,如果污泥與煤混燒還執行這個標準就不太合理。因為一般污泥在混燒中所占比例不超過15%,從技術角度看,應該在扣除稀釋因素的基礎上執行垃圾焚燒標準。在解決了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再考慮對發電效率下降、費用補貼夠不夠等經濟因素,以及爐膛的腐蝕等技術規范的問題。
王凱軍總結說,國家的技術政策應該有鼓勵、有限制,充分考慮監管部門、治污者以及可能的受害群體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這樣才能推動行業的發展。不能光考慮某個單一的政策、標準等,應該系統考慮。達標只是及格線,技術政策也只是最起碼應該做到的。這樣才能通過技術管理達到節能減排、削減污染物的目的。技術政策、技術規范和BAT應該是層層推進的,但是考慮到我國污泥處理處置的嚴峻形勢,我們不可能從頭做起,只能齊頭并進。
最后,當問及污泥處理的責任主體時,王凱軍強調,污泥處理處置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委托污水處理廠解決,還是出廠后通過其它方式來解決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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