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評價體系的建立
我國智能建筑評價體系的建立,應在確定評價內容的基礎上,建立一套適合我國智能建筑發展的實際情況,滿足智能建筑設計標準,應用先進實用的主流技術,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網絡融合、功能協同,先進的數字化、智能化建筑的評價體系。該評價體系應通過定量評分的方式來評定智能建筑在使用功能、技術應用和系統集成度方面的綜合性能和指標。同時建立我國智能建筑評價體系,需要經過提出評價方案,項目驗證,專家評估,方案修改,評價體系實施等一系列過程。目前的工作首先要提出我國智能建筑評價的方案,提出以定量評分的方式,建立智能建筑功能及技術性能的評分標準。建議在智能建筑使用功能方面,以國標《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和上海市標準《智能建筑評估標準》為參考。智能建筑技術應用方面,以建設部《建筑及住宅社區數字化技術應用標準》為參考。智能建筑系統集成度方面,以電子工業出版社《智能建筑系統工程》(李林著)為參考。組織編寫組編制國家“智能建筑評價體系標準”。
文章版權歸西部工控xbgk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