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財政部聯手推動建筑節能 建立節能考核機制
10月26日,建設部、財政部向外發布《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能耗監測、能耗統計、能源審計等方面對大型公建用能進行審查和定額管理。據知情人士透露,大型公建能耗審查將在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和陜西15個省(自治區)本級及其省會城市展開,在經過示范取得經驗后,2008年開始擴大示范范圍,在全國逐步推廣。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三個城市將率先建立動態監測平臺。
《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量考核機制,并納入本地單位GDP能耗下降的考核目標體系。“今明兩年的工作重點是,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比較集中的省市建立相關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開展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等工作。”建設部科技司建筑節能與新材料處官員表示,現已將文件下發到各個試點城市。
據了解,此次進行試點的目的是逐步建立全國聯網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全國重點城市重點建筑能耗進行實時監測,并通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用能定額和超定額加價等制度,促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節能運行管理水平。《方案》規定,示范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完成20個省直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能效公示;示范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應完成10個市直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能效公示;四個直轄市和深圳市應完成至少20個商業性大型公共建筑(賓館、商場、寫字樓)的能效公示。
自2008年開始,這項旨在推動建筑節能的大型工程將逐步增加分項能耗指標、綜合能效排名、合理參考能耗水平等公示內容,每年對各類型建筑單位面積減耗20%的建筑進行公示,對能效高的建筑按類型各選取3個作為標桿建筑進行公示。建設部科技司副司長武勇指出,2007年年底,北京、天津和深圳3個城市要完成至少20%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安裝,并實現實時動態監測。2008年采暖期開始前,北方采暖地區示范省市需完成改造區域內鍋爐房、換熱站的熱計量裝置安裝。
據統計,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電量約占全國城鎮總耗電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電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做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工作,對實現“十一五”建筑節能規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建設部制定的節能目標是,爭取在“十一五”期末,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總能耗下降20%,節約1100萬~1500萬噸標準煤。上述建設部科技司建筑節能與新材料處官員表示,此次財政部將提供上億元資金支持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體系。
《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量考核機制,并納入本地單位GDP能耗下降的考核目標體系。“今明兩年的工作重點是,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比較集中的省市建立相關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開展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等工作。”建設部科技司建筑節能與新材料處官員表示,現已將文件下發到各個試點城市。
據了解,此次進行試點的目的是逐步建立全國聯網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全國重點城市重點建筑能耗進行實時監測,并通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用能定額和超定額加價等制度,促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節能運行管理水平。《方案》規定,示范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完成20個省直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能效公示;示范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應完成10個市直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能效公示;四個直轄市和深圳市應完成至少20個商業性大型公共建筑(賓館、商場、寫字樓)的能效公示。
自2008年開始,這項旨在推動建筑節能的大型工程將逐步增加分項能耗指標、綜合能效排名、合理參考能耗水平等公示內容,每年對各類型建筑單位面積減耗20%的建筑進行公示,對能效高的建筑按類型各選取3個作為標桿建筑進行公示。建設部科技司副司長武勇指出,2007年年底,北京、天津和深圳3個城市要完成至少20%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安裝,并實現實時動態監測。2008年采暖期開始前,北方采暖地區示范省市需完成改造區域內鍋爐房、換熱站的熱計量裝置安裝。
據統計,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電量約占全國城鎮總耗電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電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做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管理工作,對實現“十一五”建筑節能規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建設部制定的節能目標是,爭取在“十一五”期末,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總能耗下降20%,節約1100萬~1500萬噸標準煤。上述建設部科技司建筑節能與新材料處官員表示,此次財政部將提供上億元資金支持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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