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結構調整之路如何走
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落實“十三五”規劃建議,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會議明確了2016年經濟五大任務: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具體到礦業領域來看,在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礦業面臨著嚴峻考驗,總體上進入了需求增速放緩、過剩產能與庫存消化期、環境制約強化期、結構調整攻堅期。然而,這既是挑戰,更是機遇,低谷中的礦業,也許正是調整結構的最佳時期。
與自然界一樣,任何時期、任何情況下,都有生死存亡。特別是在更加強調市場決定性作用的當下,唯有強者才能立于不敗之地。因而,在經濟不甚景氣的背景下,有人認為,步入寒冬中的礦業企業,尤其是礦山企業,應該“抱團取暖”。
那么,對于礦業企業來說,兼并重組究竟能否給企業帶來溫暖,點燃行業希望之火呢?
礦業企業的兼并重組,并不是簡單的“加減法”,關鍵在于二者能否形成有效的優勢互補。如果不能形成優勢互補,把良莠不齊的企業強行合并,不良企業甚至會把病痛“傳染”給優質企業。
礦山企業兼并重組,首先需要企業決策層在意識和認識上達成一致。但這并不像聽上去那么容易,他們之間往往更需要利益基點的支撐。而所謂“利益”,與國外大部分企業不同,并不單純是企業的利潤,還包括許多小團體的利益。小團體的利益包括股東對企業的話語權、企業所屬地地方各級政府對企業的控制力等。利益構成成分復雜,使得我國礦山企業整合重組之路崎嶇坎坷。
既然要調整結構,就應當清理落后產能。當前,我國礦業面臨著這樣一個窘境。比如,一些大的礦帶,卻由多家中小礦山企業進行經營開采。而中小企業由于資金、技術、管理水平不足,效率基礎設施重復建設,勞動生產效率低下,造成礦產資源、社會資源嚴重浪費。礦山的分離開發,無法進行大規模的機械化生產,自然生態環境也遭受破壞,使得產能日益落后,亟須淘汰。
我國礦山企業的產能落后,是導致眾多加工冶煉企業產能存在過剩現象的原因之一。在礦業市場下滑嚴重的今天,有的加工冶煉企業成本優勢蕩然無存,效益銳減,乃至瀕臨關門破產。但是,一方面,部分企業自身不愿關門倒閉,依靠大規模進口廉價礦石繼續生產;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考慮到企業員工可能面臨的失業后的安置問題,不支持企業破產清算,讓企業繼續生產經營,從而產生了規模性的“僵尸企業”。
通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我們可以看到黨和政府進行“供給側改革”的決心,清理過剩產能和“僵尸企業”勢在必行。會議提倡,要盡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但從目前來看,礦山企業的兼并重組難度較大。
在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作用的今天,坐觀礦業市場自主消化過剩的產能和庫存,逐步淘汰落后產能,未嘗不可,但這可能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那么,我們需要如何在調控端助推產業結構調整呢?
礦業的核心競爭力,在于控制成本,創新技術和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擴大有效供給。一方面,礦山企業應該利用先進科技,提高探礦水平,增加礦山供給能力,滿足冶煉企業需求;同時,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減少礦產資源浪費,發展綠色生產。另一方面,對于礦業中存在的產能過剩集中于冶煉加工產業,可以適當延伸產業鏈,豐富產品種類,拓展新品牌,淘汰落后工藝,更多專注于產品的精加工、深加工,提高供給質量,滿足消費升級的需求。而在此過程中,還要嚴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產能過剩。
未來,我國礦業應加減乘除并舉,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礦業結構,引領礦業發展新常態。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在實際操作上,如何解開礦業結構存在的癥結,打破礦業結構調整中的死循環,有待更進一步共同探索研究,達成共識。
文章版權歸西部工控xbgk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