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四項措施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是強化取水許可審批。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程序辦事,從取水許可的申請、登記、論證、審批到發證各個環節嚴格按規定的步驟和時限執行。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
二是實施水資源信息化管理。呼倫貝爾市把推廣新型計量設施安裝,提高計量設施的科技含量作為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的關鍵性措施來抓,嚴格實施“一井一表一證式”管理。同時重點實施了水資源實時監控與信息化管理項目建設,對部分企業取水口安裝了遠程監控系統,對動態情況實時掌握。
三是健全規費征收體系。在水資源費征收中,形成了一套科學規范的規費征收機制。全面促進水資源費的征收到位率。
四是依法規范取水行為,有效規范全市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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