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減排交易需要三大基礎條件
近日,國家發改委氣候司釋放出即將開展自愿減排的信號,但對自愿減排制度本身存在很多爭議。
比如何為自愿減排,自愿減排的交易模式選擇,自愿減排交易的基礎條件是否成熟,如何解決需求不足的難題,自愿減排是否會被強制減排取代等。
為此,本報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陳洪波博士。
自愿減排的模式選擇
《21世紀》:對自愿減排有很多解釋,你如何理解這一概念?
陳洪波:所謂自愿減排是相對強制減排而言的,關鍵是看減排主體是否承擔強制性的定量減排義務。如果減排主體在沒有定量減排義務的情況下,自愿采取減排行動,那就是自愿減排;反之,則不是自愿減排。
《21世紀》:通常,碳交易有兩種交易模式,一種是“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Cap and Trade),另一種是“基線與信用模式”(center and Credit),那么自愿減排在交易模式上,一般選擇哪一種模式?
陳洪波:自愿減排一般選擇“基線與信用模式”。該模式借鑒的是美國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的經驗,首先由國家或者地方政府為達到一定環境質量目標,確定某個區域內的環境容量,再根據環境容量確定一定時期內的排放總量,然后在該總的許可排放量的上限之下,進行指標分解,分解到各個不同的企業。當企業的實際排放量低于該配額時,即可將富裕的配額拿去交易。
這種模式的基礎是有總量控制,總量意味著某種定量的減排目標,顯然更適合強制減排。
自愿減排的企業沒有定量的減排義務,除自身減排以外,通常也購買碳信用來抵消自身的排放。他們購買的減排量一般來自具體的項目減排,這就是“基線與信用”模式。
《21世紀》:在基線與信用模式中,最為關鍵的一步是基線的確定,那么基線是如何確定的?
陳洪波:這個基線要根據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比如鋼鐵廠某項工藝改進的節能項目,其基線的確定是根據該項工藝改進之前的歷史數據,同時參照同類鋼鐵廠的同類工藝的平均排放水平。
破解需求不足難題
《21世紀》:從全球范圍來看,自愿減排市場的發展狀況如何?
陳洪波:相對強制減排而言,自愿減排市場的規模較小,但一直在不斷推進。
早在《京都議定書》生效前,就有一些發達國家試圖將溫室氣體減排納入市場機制的軌道,如加拿大的GERT計劃、美國的CVEAA計劃、丹麥的二氧化碳交易系統等。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個自愿參與溫室氣體減排量交易的市場交易平臺。
此外,還存在大量的場外交易,即一些國際企業為了表明其社會責任,直接點對點地購買某些項目的碳信用,或在企業內部建立自己的小范圍碳交易體系(如殼牌的STEPS計劃)。但整體來說,范圍和規模都很小,對全球減排沒有太大的影響。
《21世紀》:從長期來看,自愿減排市場會被強制減排市場取代嗎?
陳洪波:不會。從長期來看,碳市場的發展,主要會依靠強制減排市場。隨著強制減排市場的發展,自愿減排市場會受到擠壓,但前者不會取代后者,后者也有存在的價值。
因為強制減排覆蓋范圍畢竟有限,比如歐盟最初是從5個高耗能的行業開始做的,覆蓋的范圍僅占二氧化碳排放量總數的50%左右。雖然目前已逐步擴大,但將來也不可能覆蓋所有的行業、企業和個人等排放源,總是有排放源的減排無法納入總量控制與交易體系下面的。因此,我認為,在未來,兩者是一種互補并存的關系。
《21世紀》:目前來看,自愿減排市場主要面臨需求不足的問題,你認為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陳洪波:自愿減排市場往往由于需求不足,交易規模很難做得很大,除非經濟形勢很好,企業社會責任很高,大家都愿意花錢去買減排指標。要創造需求,我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
第一,通過宣傳,增強公眾和企業的意識,更多地參與到自愿減排行動中。第二,政府為從事自愿減排的企業提供一些激勵政策,如當企業自愿減排達到一定目標后,政府提供補貼、減稅等。
交易標準亟待明晰
《21世紀》:開展自愿減排交易還需要哪些基礎條件?
陳洪波:開展自愿減排交易需要具備多項條件。首先是國家的法規政策。目前我國針對自愿交易的法規政策幾乎是空白,例如,目前的自愿交易是否合法?應該適用哪些法律進行監管?誰來監管?企業自愿減排的碳信用的產權歸屬?什么機構可以作為第三方認證核證機構?交易違約如何裁決等等,都需要法律政策予以明確。我們期待正在制定中的《自愿減排管理辦法》能給出答案。
其次是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支撐能力,如果國內自愿交易大規模開展,需要大量的第三方機構對減排量進行認定和核證。目前本土的第三方機構明顯不足,能力欠缺,還需要進行能力建設。
最后是交易標準的確定。中國目前還沒有一套成熟的本土標準,所依據的都是國外的標準。由于中國有自己的國情,需要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碳交易標準。
從這些基礎條件來看,我認為,國內大規模開展自愿減排交易還面臨很多挑戰。但應該鼓勵企業大膽實踐。
《21世紀》:在自愿減排市場的引導方面,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陳洪波:我認為,除了制定宏觀政策培育市場,政府可以先從某些能耗高的行業做起,因為這些行業相關數據比較多,而且可靠。
做自愿減排交易,還涉及到從申報、監測和核查等諸多環節的交易成本問題,政府可以對不同行業的項目的特點設置一些系數比,比如農村沼氣項目,所需交易成本很高,但對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效益很好,政府可以把這些項目的減排量的一噸,在交易中視為兩噸。
而如HFC那類項目,其減排量來得非常容易,政府可以把這類項目的減排量的一噸,在交易中打折,比如0.5噸。通過這樣的引導措施,讓自愿減排市場對于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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