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煤電聯動出現“鰷魚效應”
“鰷魚效應”是自然界的一種奇特現象,喜歡群聚群游的鰷魚,在暢游過程中魚群的整體方向是以游在前面的大魚為標準的,排隊式的信息傳遞是魚群保持隊型不散亂的關鍵。德國動物學家霍斯特曾經做過這樣的實驗,將一條隊伍最前面的鰷魚腦后控制行為的部分割除后,這條魚因失去自制力從而導致行動發生紊亂。與此同時,因為慣性追隨整個魚群的游動也呈現出了“集體紊亂”現象?!蚌滛~效應”也經常在現實的經濟和管理活動中以不同形式出現。
近日,關于可能“第三次煤電聯動”的消息成了業界關注的焦點。所謂煤電聯動,是指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當周期內平均煤價比前一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時,相應調整電價;如果變化幅度不到5%,則直到累計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時再進行電價調整。因為目前全國電煤價格每噸漲價約8%,中電聯已向國務院提出建議實行煤電同步聯動,這意味著電價將可能再次上漲。
作為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著其特殊的出臺背景和作用。不過我們必須看到,煤價是決定電價的重要因素,但卻并不是惟一因素,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間電力定價市場化問題、各類電力企業的內部管理改善和其他成本等,也都是影響電價成本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電力行業內上下游企業間尚未實現市場化接軌的現實下,這種“一鍋糨糊”式的煤電聯動還是不可避免存在諸多問題。
從現實來看,在煤電聯動導致的電價上漲中誰都不承認自己是最大受益人就是個較為惹眼的“怪現象”。即發電企業認為自2006年6月3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上漲的舉動中,平均每千瓦時2.494分的提價真正落到發電企業頭上的只有每千瓦時0.979分,只占39%左右;而國電公司總經理劉振亞前一段聲稱國電公司2006年利潤將達220億元時也表示,這個數字是靠加強管理而不是靠電力漲價掙來的;煤炭企業則表示他們的成本中一半是電價,所以他們也不希望電煤價格上漲超過一定程度從而導致電價上漲。
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煤炭企業誰是電價上漲中的最大收益者呢?這個答案或許并不重要,但是其中表現出的“煤電聯動漲價惡性循環”失控傾向卻值得警惕:電煤價格上漲5%以上→煤電聯動→電價上漲→包括煤炭企業在內相關企業成本上升→電煤價格再次上漲。
如果把煤電聯動出臺的初衷看做是魚群中領頭鰷魚的控制神經的話,期望形成能及時反映煤價變化的電價調整機制,則是這根神經的重點。而在復雜的現實利益博弈中,卻呈現出這根“神經”被“麻醉失控”的可能。如何防止煤電聯動中出現整體失去方向的“鰷魚效應”,確實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畢竟電價是個關系到百姓民生和經濟活動中各行各業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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