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利用率低 再生水回用是節水良方
寧波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到1200立方米,是全國300個缺水城市之一。一些代表委員提出:在所有的節水方法中,再生水回用是最有效的途徑,但我市的再生水利用率相當低。
現場
“目前經過處理的再生水主要用在哪些方面?”胡文翔委員問,他是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高級工程師。
“主要用作工業冷卻水、廠區景觀用水及綠化灌溉等,其中附近的慶豐熱電每天的用量將近4000噸。”在現場的寧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林好斌介紹,江東北區污水處理廠每天處理的達國家二級排放標準的10萬噸水白白流到甬江,實在可惜。
順著梯子登上再生水處理設施二樓的出水口,經過深度處理的水嘩嘩流動著,看上去與平時用的自來水沒啥兩樣。
“這些水雖經過深度處理,仍可能會存有一些重金屬等有毒物質,如果用作住宅小區的景觀水,是否安全?”身為省工程勘察院綜合研究所高工的葉興永委員問。
“只要不和身體直接接觸,應該沒問題,我們廠區的河道就是再生水,里面還養了魚。”污水處理廠負責人指著附近一條綠意盎然的小河說。
“建議在使用再生水的場所要有明示。最好在住人的小區和公園等可能和人體比較接近的場所不使用再生水。同時對再生水的使用范圍,有關部門應嚴格規范。”葉興永委員說。
“建議政府加大對再生水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等形成一定處理規模,處理企業能維持基本的運轉成本,這項事業才能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邱衛東委員說。
調查
據調查,2005年全市達標排放的工業污水有11305.19萬噸,市區達標排放的生活污水有4484.00萬噸,加上縣(市、區)的生活污水,可開發的再生水資源在2億噸以上,比白溪水庫的庫容量還大。我市的再生水利用率相當低,離“十一五”末再生水利用率達20%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而2006年北京市再生水回用率已達到50%。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尚未形成再生水市場,銷售形勢很不理想,再生水生產企業在經營上很難實現贏虧平衡,無法繼續再生產。二是價格杠桿作用不夠明顯,導致用戶使用再生水的積極性不高,甚至對水質擔憂。三是再生水的管網、泵站等基礎設施滿足不了需要,對再生水運營監管制度尚未建立。
建議
胡文翔、周其東委員建議:研究制定全市再生水綜合利用的專項規劃,對污水的排放、收集處理系統,再生水的生產、用戶的分布、再生水的輸送管理系統等內容都要作出統一全面的規劃。臨港工業中很大比例屬高耗水項目,對這些項目除按國家法律法規需要建設環保“三同時”配套工程外,還應該建設再生水開發利用工程。胡文翔等委員認為北侖區應該作為全市再生水開發利用的典型和重點。
建議政府補貼,出臺優惠的價格政策。對開發利用再生水的企業,各級政府可根據企業開發再生水的實際情況,予以必要的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建設再生水工程。加快立法,盡早制定出臺再生水廣泛應用的地方性法規。
部門回應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 《寧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已被列入2007年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而且被列為一類項目。
市發改委能源處建議在再生水利用上把握幾個原則:第一,再生水利用首先應以工業生產領域為主,其次考慮適度用于補充河道景觀用水、綠化灌溉等。第二,再生水價格應控制在相應行業的自來水價格的三分之一左右,體現價格引導機制。第三,目前存在的幾家水質監測機構都分別隸屬于企業,希望建立相對中立的、代表政府職能的水質監測機構,對包括再生水在內的水資源的水質進行公正客觀的評估,為用戶選擇用水提供參考。
現場
“目前經過處理的再生水主要用在哪些方面?”胡文翔委員問,他是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高級工程師。
“主要用作工業冷卻水、廠區景觀用水及綠化灌溉等,其中附近的慶豐熱電每天的用量將近4000噸。”在現場的寧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林好斌介紹,江東北區污水處理廠每天處理的達國家二級排放標準的10萬噸水白白流到甬江,實在可惜。
順著梯子登上再生水處理設施二樓的出水口,經過深度處理的水嘩嘩流動著,看上去與平時用的自來水沒啥兩樣。
“這些水雖經過深度處理,仍可能會存有一些重金屬等有毒物質,如果用作住宅小區的景觀水,是否安全?”身為省工程勘察院綜合研究所高工的葉興永委員問。
“只要不和身體直接接觸,應該沒問題,我們廠區的河道就是再生水,里面還養了魚。”污水處理廠負責人指著附近一條綠意盎然的小河說。
“建議在使用再生水的場所要有明示。最好在住人的小區和公園等可能和人體比較接近的場所不使用再生水。同時對再生水的使用范圍,有關部門應嚴格規范。”葉興永委員說。
“建議政府加大對再生水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等形成一定處理規模,處理企業能維持基本的運轉成本,這項事業才能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邱衛東委員說。
調查
據調查,2005年全市達標排放的工業污水有11305.19萬噸,市區達標排放的生活污水有4484.00萬噸,加上縣(市、區)的生活污水,可開發的再生水資源在2億噸以上,比白溪水庫的庫容量還大。我市的再生水利用率相當低,離“十一五”末再生水利用率達20%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而2006年北京市再生水回用率已達到50%。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尚未形成再生水市場,銷售形勢很不理想,再生水生產企業在經營上很難實現贏虧平衡,無法繼續再生產。二是價格杠桿作用不夠明顯,導致用戶使用再生水的積極性不高,甚至對水質擔憂。三是再生水的管網、泵站等基礎設施滿足不了需要,對再生水運營監管制度尚未建立。
建議
胡文翔、周其東委員建議:研究制定全市再生水綜合利用的專項規劃,對污水的排放、收集處理系統,再生水的生產、用戶的分布、再生水的輸送管理系統等內容都要作出統一全面的規劃。臨港工業中很大比例屬高耗水項目,對這些項目除按國家法律法規需要建設環保“三同時”配套工程外,還應該建設再生水開發利用工程。胡文翔等委員認為北侖區應該作為全市再生水開發利用的典型和重點。
建議政府補貼,出臺優惠的價格政策。對開發利用再生水的企業,各級政府可根據企業開發再生水的實際情況,予以必要的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建設再生水工程。加快立法,盡早制定出臺再生水廣泛應用的地方性法規。
部門回應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 《寧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已被列入2007年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而且被列為一類項目。
市發改委能源處建議在再生水利用上把握幾個原則:第一,再生水利用首先應以工業生產領域為主,其次考慮適度用于補充河道景觀用水、綠化灌溉等。第二,再生水價格應控制在相應行業的自來水價格的三分之一左右,體現價格引導機制。第三,目前存在的幾家水質監測機構都分別隸屬于企業,希望建立相對中立的、代表政府職能的水質監測機構,對包括再生水在內的水資源的水質進行公正客觀的評估,為用戶選擇用水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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