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年近2000億 水泥企業環境成本抵消四成收益
我國首份上市企業環境成本研究報告——《上市公司環境成本檔案》近日在京發布。該報告由清潔空氣創新中心和英國Trucost公司在能源基金會的支持下聯合發布,通過借鑒國際自然成本核算的應用經驗,以32家水泥行業上市公司為例,針對中國的上市公司首次開展了企業自然成本貨幣化的核算和分析。
報告指出,32家水泥上市公司的水泥產量相當于全國水泥總產量的46%,其產生了1954億元的外部成本(2013年數據)。如果將這些外部成本內化,將可能抵消掉32家水泥上市公司67%的熟料和水泥收益及43%的公司總收益。為此,建議政府建立一個激勵綠色投資的政策體系,助推中國綠色投資以及綠色金融的發展。
清潔空氣創新中心主任解洪興解釋說,編制本報告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通過報告支持自然成本核算方法在中國的實踐與應用,通過報告引起水泥行業投資者的關注,加速中國水泥行業的清潔化進程,支持中國的空氣污染防治工作。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政策部主任沈曉悅表示,目前中國企業在環境成本、自然成本等方面的量化研究比較少,《上市公司環境成本檔案》開啟了一個很好研究課題,國家環保部門也越來越重視對自然資產的理論和量化研究,并將逐步落實到國家和地方政策中去。
核算環境成本敦促信息公開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在繁榮經濟發展的背后,也承受著生態系統的持續惡化和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自然資本的過度消耗已在反向制約著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傳統的企業成本核算體系并未充分反映商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使得環境成本在商業決策中被嚴重低估。
鑒于公眾對空氣質量改善的迫切需求,研究團隊選擇了對大氣污染貢獻較大的水泥行業作為研究的試點行業,并基于32家在上交所、深交所和港交所上市的水泥企業自行公開的數據信息開展研究。
統計顯示,水泥行業的顆粒物、SO2、NOx排放量占全國排放總量的比例分別高達15%~20%、3%~4%、8%~10%,屬于污染重點控制行業。
其中,82%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產生于水泥企業直接排放,這些風險與公司運營密切相關。報告指出,大氣污染外部成本主要產生于企業生產過程,而非產業鏈其他環節。因此,企業自身的運營及管控將對環境外部成本控制產生決定性影響。企業在加強末端治理的同時,應該選用先進的技術,如能效提高技術,使用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燃料、使用替代原料等,降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排放。
報告指出,85%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來自于PM2.5和汞排放,它們共產生了1158億元外部成本。水泥行業是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耗依靠煤炭和電力,而煤炭燃燒和燃煤電廠排放的PM2.5和其他大氣污染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主要原因。
持續霧霾天氣導致的空氣污染問題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環境健康風險,估計中國2010年因室外空氣污染導致的過早死亡人數在35萬~50萬人之間。煤炭燃燒和水泥生產是汞的主要來源,其中煤炭燃燒釋放的汞占中國汞排放總量的一半。
在水泥行業長期產能過剩、環境治理力度不斷加大的背景下,水泥企業的環境成本持續上升已成必然。報告認為,投資者有必要警惕環境風險對企業可持續發展產生的影響,將環境因素量化并納入到投資決策分析框架中。
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建立了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成為上市公司應盡的責任。港交所建議遵照“不披露就解釋”原則鼓勵上市公司披露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信息。盡管如此,水泥上市公司披露的環境數據并不令人滿意,尤其在關鍵實質環境信息的披露表現上面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要求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但目前上市公司披露的環境信息還非常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環境成本評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次研究的支持方,能源基金會的環境項目主任趙立建認為。
以水泥上市公司為例,研究發現,32家水泥企業披露的環境數據并不令人滿意,披露率僅為14%。趙立建表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嚴重不足已成為投資者無法做出更環境友好的投資決策的重要原因之一。”
完善政策體系引導綠色投資
專家指出,對于金融機構,通過應用貨幣化估算框架,對環境相關風險的識別和定價將有利于管理企業風險。
“以‘污染者付費的原則’為基礎的法律法規越來越意味著企業應當披露他們是如何衡量和管理環境?效的。而廣大投資人不能只依靠傳統的財務分析,而是應該通過采用一個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將環境成本融合到投資決策中,從而也幫助推動環境改善。”英國Trucost公司亞洲業務主管黃超妮介紹。
中國工商銀行信貸與投資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認為,將外部的自然成本內部化,無論是水泥企業還是其他工業企業是否還能夠生存下去是個問題,金融機構對于成本這么高的行業和企業是否能夠放貸也是個問題,因此如果要內部化自然成本就需要將整個產業鏈的自然成本計算出來。
“十三五”期間,為實現環境保護目標和推動經濟、能源和交通結構轉型,中國需要大約每年2萬億元資金投向環保、能效、清潔能源和綠色交通領域。“十三五”期間,社會環保總投資有望超過17萬億元。水泥行業預計需要至少2800億投資規模。政府資金僅占全部綠色投資的10%~15%,而余下的85%~90%需要從社會資本當中募集。
專家呼吁,政府應該建立一個激勵綠色投資的政策體系。解洪興說:“建立一套適用于我國本土企業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是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綠色投資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清潔空氣創新中心計劃未來還將在其他行業深入探索環境成本核算方法的應用與推廣,進一步助推中國綠色投資以及綠色金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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