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場合需要使用GPRS DTU?
什么場合需要使用GPRS DTU?
雖然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介紹了許多GPRS的行業應用。但是從實際應用角度來講,我們更加希望有一些明確的原則來統一判斷一個系統采集是否適合使用GPRS方式來實現數據傳輸。
1) 現場只能使用無線通信環境
當數據采集現場的設備需要在移動中工作,或者采集現場處于野外等情況下,無法提供有線通信的環境。這個時候,采用GPRS無線網絡就可能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GPRS網絡的覆蓋率目前已經很高,全國大部分地區均有GPRS信號覆蓋。
2) 現場終端的傳輸距離分散
由于GPRS網絡是覆蓋全國的公共網絡,因此采用GPRS來傳輸數據的一大優勢就是現場采集點可以分步在全國范圍,數據中心與現場采集點之間的距離不受限制。無線公網通信(包括GPRS/CDMA網絡,3G網絡等)這個非常顯著的優點是專用無線通信網絡(比如數傳電臺,WiMax,WLAN等)無法達到的。
3) 適當的數據實時性要求
目前的GPRS網絡,其傳輸數據的延時為秒級范圍。在絕大部分時間下,GPRS數據通信的平均整體延時為2秒左右。也就是說,從GPRS DTU端發送的數據包將大致在2秒鐘后到達數據中心。反之,從數據中的數據包也大致在2秒鐘后到達GPRS DTU。
總的來說,GPRS這種實時性,可以滿足大多數行業應用的要求。 但是,對于一些特定的應用系統,如果不能承受2秒左右的平均延時,那么GPRS通信方式就可能是不適合的。(另外,CDMA網絡的傳輸延時也是1秒-2秒左右)。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如果我們要設計的系統希望通過GPRS網絡來傳輸數據,那么就要在設計通信協議時候考慮這種延時的情況。
4) 適當的數據通信速率
GPRS DTU與數據中心的數據通信速率一般在10kbps-60kbps之間。從也就是說,GPRS DTU可以持續不斷地以10bps-60kbps的速度向中心發送數據,反之亦然。(補充說明:國內CDMA網絡的數據通信平均速率可以達到40kbps-90kbps左右)
從系統應用可靠性角度來講,我們認為當應用系統本身的數據平均通信量在30kbps以內的時候,使用GPRS網絡來進行數據傳輸是比較適合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如果我們要設計的系統希望通過GPRS網絡來傳輸數據,那么就需要把數據平均通信量控制在30kbps之內。
(注意:這里的平均持續通信速率和瞬間通信速率是有區別的,與設備串口波特率也不是同一個概念)
以上的幾點可以用于判斷應用系統是否適合采用GPRS網絡進行數據傳輸,如果這幾個方面都比較符合的話,那么采用GPRS DTU進行數據傳輸是非常合適的。
節選自 <眾山GPRS DTU數傳應用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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